政协怀柔区第三届委员会提案
(第04号)
2010年11月15日
案 由 关于公共厕所增加女厕位或设立女性专厕的建议
提案人 于荣 委员号 017
案由分析
1989年,建设部就规定城市公厕男女厕位比例必须达到2∶3,至少是1∶1。但目前区内绝大多数城市公厕男女厕位比例仍为1∶1。
男女生理上天生存在差别,根据有关统计,男性如厕时间平均30~35秒,女性如厕时间平均70~75秒,即女性如厕时间是男性的2倍多些。其次,男性如厕频率相对小,女性如厕频率相对大,即女性如厕频率约是男性的1.5倍。
男女如厕时间的较大差距,导致在1:1 建设厕位的传统公厕中,常出现女厕不够用的状况。女厕前排长队的场景时常可见。
怀柔是休闲旅游胜地,随着来怀旅游人员的不断增加,公共场所女性如厕问题也更趋严重。
建 议
建议更加人性化地考虑公共场所的公厕设计,规定公共场所的公共厕所及公共设施新建、改建的厕所,应当增加女厕的建筑面积和厕位数量,并明确女性厕位的数量应当不低于男性厕位数量的1.5倍。
对目前公共场所现有的1:1厕所,有条件改造的进行改造;暂无条件改造的,可另行设立女性公厕,解决女性如厕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