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流动商贩管理营造良好经营秩序
提案人 郑英铎
【案由分析】
进入夏季,大量流动商贩涌入城区,其中,部分农民将自产的农副产品利用早晚时间在城区销售,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居民生活,但是严重影响着社会秩序,阻塞交通、噪音扰民、有碍城市现代化建设。流动商贩屡禁不止,纠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流动性太强。这些小商贩与城管人员 “打游击”,你来我走,你退我进,散而复聚,整治起来难度较大。特别是商业街、北斜街、水库坝等处因流动商贩太多造成该处“脏乱差”,社会治安也不好。二是有其一定的社会基础和优势。由于流动商贩经营成本低,价格低廉,吸引着众多消费居民,迎合低收入群体的需求,有一定的市场。就经营者而言,也解决了一批弱势群体就业谋生的问题。对于这种不需政府投资、又利于民生的事,可用疏导和加强管理解决这一难题。
【建议】
1、在限定时间和地点允许其合法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小商小贩活动市场,在城市的空旷地段发展早市、晚市,更有利于人们的购物需要。白天也可允许在某些偏僻街巷流动经营。
2、一方面将其列入街道社区工作服务范畴,加强管理。一方面由城市管理部门,加大对流动商贩的管理力度,提高处罚额度,在城区内取缔流动商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