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外交”是指一国对国外民众的外交形式,其活动手段包括文化交流、国际广播和互联网等。作为中国“公共外交”重要组成部分的人民政协对外交往活动,融官方外交和民间外交于一体,自登上中国外交舞台伊始就展现出独特的魅力,体现出浓厚的“公共外交”色彩。近些年来,伴随着中国和平崛起的脚步,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优势,积极开展“公共外交”活动,最大限度地维护我国的根本利益,越来越成为各级人民政协的共识。
笔者多年从事人民政协的外事工作,对在人民政协开展“公共外交”整体工作中,基层政协外事工作者如何服务整体、提高工作实效有以下浅见。
一是要“敏”于交流。要充分认识开展“公共外交”对维护和实现中国国家利益的现实意义,并在这个大前提下开展人民政协的“公共外交”工作。在对外交往中,要抓住各种适当时机,宣传具有协商民主、多党合作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在交流过程中,要充分展示我们的自信、坦诚与包容,传递求同存异、和谐共处的理念和原则;要打破传统外交中某些陈旧的条条框框(如“‘公共外交’是外交‘精英’的专利”等),努力践行人民政协基层外事工作。
二是要“长”于交流。人民政协开展“公共外交”活动,需要相关人员具备从事外事工作的基本素质。首先,要具备较好的语言能力。一般来说,应该具备较好的英语交流能力,在此基础上如果能运用多种语言进行交流,效果会更好。通过语言交流,我们才可能将本国的文化吸引力和政治影响力,通过人民政协组织的各种与国外议会、非政府组织以及普通民众的交往活动等形式体现出来。除具备语言能力外,政协外事工作者还要对国外不同的宗教教派、文化特点、风俗习惯等有较深的了解,以便在交流交往中更好地避免、消除偏见,增进彼此间的了解。
三是要“善”于交流。交流需要技巧,特别是对外交流尤其如此。人民政协“公共外交”的“受众”主要是外国议会和议员、非政府组织及其他民众。我们工作的目的,是使他们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有更广泛深入的了解。如果交流方式不考虑对方习惯,“八股”呆板,常常会使对方一头雾水。因此,要尽量避免以往对外交流工作中经常性的“千人一面”、“千人一说”等不足,充分研究“受众”的不同特点、不同喜好,采取简洁明了、灵活多样、亲切自然、富有个性的交流方式,使“受众”能尽快地理解和接受我们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