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1月14日2011年第2次区政府常务会上)
区长 池维生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区政府常务会上部署201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交办工作,就是为了体现区政府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刚才,玉山同志通报了2010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和2011年“区两会”情况;占明、董林同志代表区人大、政协就今年办理工作提出了希望;仕龙同志也提了具体要求。这些我都完全同意,希望各有关单位扎扎实实、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重要而基本的政治制度。宪法明确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代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对政府工作的依法监督。政协在党的领导下,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从法理上讲,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代表人民行使对政府工作的依法监督、民主监督,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应该说,近些年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总体上是重视的,办理水平也是逐年提高的,代表和委员们对我们的工作基本上是认可的。但是,从反馈的情况看,有些部门在办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办理态度不够端正。我们有些部门对基本的政治制度不清楚,找不准自己的位置,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中,联络不热情,办理不积极。有些部门的一把手对办理工作不重视,接到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后,直接推给副职,有的甚至直接推给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
二是工作研究不够深入。区政府每年都发办理工作手册,办理的程序、制度说得很清楚,而且也搞过专门的培训,但有的部门领导和具体办理人员,对办理程序、内容仍然不清楚、不了解,甚至在办理过程中出现程序倒置现象。此外,一些承办单位对建议、提案所反映的问题研究不够,对相关政策把握不准,提出的办理方案针对性较差。
三是存在矛盾上交情况。有的部门不能站在全区的角度去研究解决问题,而是将问题上递、矛盾上交,在办理回复报告中出现“我们将建议区政府如何如何”等词句,不清楚区政府不仅包括各位区长,也包括各个部门,其背后是不负责任。此外,也有个别部门在办理工作中“重答复、轻办理”,在办理中想尽办法,找签字时“追着代表委员跑”,签完字后“代表委员追着部门跑”,这种情况,于情于理于法都是行不通的。
上述几个方面的问题,是近年来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过程中一些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希望在今年的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能够进行深入的反思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坚决予以改正。
对今年的办理工作,我再强调以下几点:
(一)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自于各领域、各行业,民意代表广泛,所提的建议和提案,表达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和呼声,反映的是全区人民的热切愿望,仔细倾听、高度重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有助于我们从基层角度、专业角度出发,了解情况,分析问题;有助于我们跳出行业角度和部门利益,客观、公正的看待和解决问题;有助于我们听取各方面、各阶层的利益诉求,全面掌握社情民意。特别是有些代表和委员,专业知识精通,理论素养深厚,所提的建议和提案都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研究,既有定量分析,也有定性判断,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也掌握得很全面,质量和水平是很高的,非常有借鉴意义,对推进政府工作非常有好处。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肃认真、满腔热情地做好办理工作。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督促检查,严格把关。同时,必须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分管这项工作,并把办理任务落实到熟悉业务的具体工作人员。在答复代表和委员时,主要领导要亲自出面,不能以工作忙、脱不开身为借口进行回避。此外,各单位还要健全和完善相应的交办、承办、答复、落实等项制度,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全面办理,突出重点。对每一个建议、提案都要认真办理的同时,要突出重点。这里所说的重点,是指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刚才玉山同志的通报中提到了今年的重点建议有三方面13件,区政协常委会督办的重点提案有2件(注:重点建议包括:“农村干部养老保险”、“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和河道治理”和“加强山区建设,延续联乡帮村等一系列支持山区发展的帮扶政策”三方面13件建议;区政协常委会督办的重点提案包括:“关于加强院企交流合作,构建立体式研发产业的建议”和“关于推进怀柔职业教育的几点建议”),办好这些重点建议和提案,对提升整个办理工作水平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连重点建议和提案都办理得不够好,落实不到位,很难说我们的办理工作水平是高的。所以,对这些重点建议和提案,各承办单位行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参与研究、部署和答复代表委员,直接与代表委员沟通,这也是对政府工作的一种宣传。区政府将对重点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进行重点督办。
(四)狠抓落实,提高质量。建议和提案的办理,不仅要重答复,更要重落实,要办就得办出成效,办出水平。办好了,政府的工作成效就能得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积极宣传,宣传效果比我们自己直接宣传要好得多。但如果办不好,就会带来负面的宣传和影响,直接影响到承办部门乃至整个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这一点,各部门务必要有清醒的认识。有些建议和提案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问题的解决需要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反复协商,做深入的调查研究。对涉及到多个部门的要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办理工作。有的当年就能办复落实的,要及时答复代表和委员;当年确实不能解决的,要向代表和委员讲清楚,并列出时间和进度安排,争取代表和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五)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政府督查室对各承办单位要进行全面督办考核,重点考核各单位的办结率、满意率。各承办单位要注意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办前、办中、办后的全方位沟通。此外,按时办结的问题要重点关注,各单位要及时召开班子会、干部会,尽快制定办理方案,列出办理时限,统一认识,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逾期未办复情况的发生。今后,区政府将继续对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同时也适时对办理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